【德和衡动态】依据事实有力辩护,羁押30天后终获释放

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樊建军律师承办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检察院不予批捕,当事人在羁押30天后被释放,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安阳市某化肥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被立案调查,崔某作为业务员被网上追逃。2025年1月13日,崔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被公安办案机关刑事拘留。


樊建军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告知当事人刑事侦查过程中各项诉讼权利。根据了解案件的情况,樊律师当面向办案人员提出“不明知公司发往客户处的化肥存在质量问题,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2025年春节之前,该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时间竟被延长至三十日。


春节过后,樊律师密切保持与办案人员的沟通,紧跟案件进程,在被告知案件于2025年2月7日提请逮捕后,2月10日向承办检察官递交书面《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约见检察官当面提出“崔某作为业务员按照国家标准含量向公司申报货物,确实不明知公司发往客户处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充分说明理由及细节”之辩护意见,与检察官依据事实深入交流案件的不应予以批捕的意见。根据与检察官的交流情况及检察官的要求,2025年2月11日樊律师再次会见了崔某。


2025年2月13日该案件不予批捕,2月14日崔某被释放。樊律师在办案过程的体现出的专业水平、敬业精神、认真负责态度,得到委托人家属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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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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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建军 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业务方向: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公司治理及合规;建设工程纠纷;房屋租赁与买卖;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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