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受邀参与修订 《河南省公安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

2021年7月19日,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陈波受邀参加关于修订《河南省公安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研讨会,信访处赵处长出席会议并对《办法》的修订提出重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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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处长指出,《河南省公安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于2016年,经过5年的实施,成效显著,根据信访工作在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对《办法》实施修订以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需求。

陈波主任就《办法》的修订提出了多条基于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总结而得出的建议。首先,陈波主任从律师事务所、律师选任条件上提出了应当严格相关资格,让有实力、有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更好地化解信访案件。其次,陈波主任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主要工作范围、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方式、公安机关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案件回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等涉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方面提出了多条修订建议并得到了认可。最后,陈波主任就《办法》中没有涉及到的招投标问题提出了修订建议,主要是增加公安厅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建议权,因为公安机关作为采购人更加了解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情况及效果,所以招标代理公司对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打分时应结合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进行,可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目前,我所以陈波主任为负责人,龚晓忠主任、刘毅、张晓楠、牛高奎、魏明明、杨鹏腾、刘树寒、张麒轶为成员的河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团队已先后承办、评析、处理了上百起重大典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公安厅信访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本次修订建议也是经过团队讨论后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本次受邀参与修订《办法》也体现出公安厅对本律所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法律服务成效的充分信任与肯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会继续坚持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争取让每一个信访群众都能在信访中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