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7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对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5月16日,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7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驻马店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15日经前期驿城区法院与政法委沟通,张文主任带领我所破产团队与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王庭长破产审理团队、河南坤正联合会计事务所审计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沙河店镇政府就管理人破产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首先,王庭长与沙河店镇政府王镇长介绍前来镇政府的目的,并就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沙东社区项目中居民的生活问题、扶贫车间生产详情、土地房屋权属以及新农村政策等问题与镇政府展开沟通。镇政府人员了解到来访意愿后,非常重视,积极地沟通,就相关所了解情况予以介绍,后续将查找资料,并将该情况立即上报领导。
我所张文主任向镇政府提交了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裁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决定书》、《沙河店新农村项目实施意见》、《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新农村社区建设奖补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政府相关文件,表示对所涉及到的搬迁安置的购房户权益等债权人合法权益、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护情况,和镇政府进行了充分交流。随后,一行人到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部、社区、门面房车间、未完工的工地进行实地勘察,我所张文主任向驿城区法院王庭长详细汇报了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的房产情况、居民居住情况、债权申报情况、审计进展、公司财产等情况,王庭长不仅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认真了解,还向占有公司财产车间的相关人员释明法律规定,为积极推进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工作细心督促指导,并对我所破产团队尽职尽责的专业态度予以肯定。此次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扎实推进了驻马店市盛泰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工作的进展,既维护政府形象,同时稳步推进破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